法律分析: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分别是:
1、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2、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3、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4、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上级支援,或者地震灾害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应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四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由或者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规和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