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开具电子时需注意的内容: 1、电子自行下载后可以在任意打印机上打印(次数不),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使用规定,跟纸质的普通相同; 2、电子推送信息设置可多次更改,无次数。 3、可以同时开具电子和纸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