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编号:WASU-MEDIA-NT-0021版本号:V2.0(2012)
所替代原文件编号:---生效日期:20__年7月23日
技术运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有线广播电视网安全播出及运维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和广播电视相关运行维护技术标准与规范,结合本公司的具体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有线电视传输技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称技术系统指前端信源接收系统、信号处理系统、业务支撑系统、业务应用系统、HFC骨干分前端传输系统、SDH传输系统、网管系统、监测系统及供配电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是对公司有线电视技术系统运行保障工作实施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运行维护
第一节设备巡检
第四条针对机房内不同在线设备制定不同的巡检周期。中心机房设备实行一日多次巡检;分前端设备巡检以月为单位,巡检时间、前后顺序可根据实际工作灵活调整。重点保障期内应增加巡检次数。
第五条巡检时检查设备工作状态、工作参数、设备运转有无异常情况等。
第六条巡检期间,如发现设备状态异常,应立即按照《故障处置流程》及《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恢复,或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巡检工作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二节维护检修
第维护检修工作必须坚持“检测维护为主,故障抢修为辅”的原则,每月可安排一定的系统测试和检修时间。
第九条应根据各类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维护检修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条设备的测试和系统的维护应尽量安排在节目传输空闲时段进行,尽Ⅶ-0021-1
制度编号:WASU-MEDIA-NT-0021版本号:V2.0(2012)
所替代原文件编号:---生效日期:20__年7月23日量不影响信号的传输。
第十一条系统测试分月测和年测两种,测试指标要求按GY/T106-1999《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进行,测量方法按GY/T121-1995《有线电视系统测量方法》进行。测试内容参照GY/T166-2000《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运行维护规程》,结合机房现有的测试仪器,月测试的主要内容为:图像载波电平、载噪比、载波复合三次差拍比、频道内频率响应、数字功率电平、调制误差率等。年测试的主要内容为:图像载波电平、载噪比、载波复合三次差拍比、载波复合二次差拍比、频道内频率响应、数字功率电平、调制误差率等。
第十二条机房技术维护分为周、月、季、年维护四个等级。维护要求按GY/T166-2000《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运行维护规程》进行。
(一)周以设备的功能检测为主,主要内容是:
1、清洁机架内外、设备面板和监视器、显示器屏幕;
2、检查各切换开关功能键、监测报警系统、网管系统的功能及各设备指示状态;
3、检查各信号源的视音频幅度、卫星接收机场强指示;
4、检查数字电视码流信号技术指标;
5、检查各频道播出信号射频电平、数字频道MER、视频调制度及伴音频偏;
6、对机房内的光设备进行检测,检查分析光发射机的各项运行数据;
7、检查机房供配电系统及空调环境。
(二)月维护结合月测试对各频道播出信号进行校验和调整,主要内容是:
1、周的所有内容;
2、整理各机架设备连接线;
3、检查室外接收天线的接收方向和加固情况;
4、调整各信号源和视音频设备输出的信号幅度;
5、调整各频道射频电平、A/V比、视频调制度和伴音频偏;
6、检查各光发射、接收设备的工作状态。
(三)季维护主要内容是:
1、周、月维护的所有内容;
2、清洁机房空调的过滤网,检查空调运行情况;
3、按操场作规程对蓄电池进行安全的充放电维护;
4、对接收天线进行全面性能检查和维护。
(四)年维护进行全面的清洁、检查和调整,主要内容是:
1、周、月、季维护的所有内容;
2、清洁各设备的电路板和接插件;
Ⅶ-0021-2
制度编号:WASU-MEDIA-NT-0021版本号:V2.0(2012)
所替代原文件编号:---生效日期:20__年7月23日
3、清洁各监视器和计算机内部;
4、检查调整信号源和设备测试口的电平及性能指标;
5、检查调整各监测、报警系统的门限阀值。
第十三条重要保障期前,必须对系统做完整的维护及检修,包括主备信号的实时倒换,备品备件的清点及上线检测。
第十四条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并结合自身承担的维护任务、各类设备设施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维护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维护检修工作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章技术参数变更管理
第十六条技术参数调整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对系统中设备参数进行调整;根据业务部门的需求调整播出业务(数据);新增或更换设备(线路)等。
第十七条技术参数的变更应通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批准变更的,应递交相关监测、指挥调度机构进行备案。
第十变更前应制定详细的割接方案和应急预案,割接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明确:割接流程和操作步骤、各项安全措施、相关责任人、对安全播出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应急操作处理流程等内容。
第十九条变更的实施安排应以减少对播出影响为原则,尽量安排在例行检修时间进行,如需临时停播的,应做好临时停传申请和操作通知等工作。
第二十条运行变更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用户。
第四章事故管理
第二十一条安全播出事故的界定、分类、分级、统计和上报应按《国家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规定》执行,制定相应的事故通报规范。
第二十二条对于重大事故应成立分析检查组,对事故原因、处置过程进行调查,对处置方式、方法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第二十三条根据事故的分析调查,编写事故案例,并及时组织召开案例分析会,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十四条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予以处理,对排查发现的播出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章技术资料管理
Ⅶ-0021-3
制度编号:WASU-MEDIA-NT-0021版本号:V2.0(2012)
所替代原文件编号:---生效日期:20__年7月23日
第二十五条技术资料管理应符合《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运行维护规程》(GY/T166)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应建立技术资料库存,资料库应包含:技术审批文件、技术运维管理制度、设备档案、运维档案、工作流程、设备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事故档案、系统方案、系统图纸、系统重大技改资料、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安全播出文件、报表等。
第二十七条应由专人负责对技术资料及时更新整理。
第二十应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办法,对保存的文档进行分类归档及出入库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技术运维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行,若原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拟订:技术运维部胡泱审核:包、周、肖会签:运营管理部郭、董秘办查勇、法务部吴、财务部何刚、
人力资源部方瑾、审计部邬
审定:总经理励怡青签发:总经理励怡青
Ⅶ-0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