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作。根据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监测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编制(或咨询)依据
2.1 甲方提交的文件信息。
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依据和标准是: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
3.2 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及工作内容
4.1 项目名称:
4.2 项目开展工作的内容:
1、有组织废气监测
监测点位:1#锅炉废气排放口
监测因子:烟气道参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监测频率:监测1天,每天监测3次
第五条 监测时间安排:,现场监测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监测报告正式文本。
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环境监测费用为大写: 。
6.2甲方一次性支付监测费用: ,并领取合同等额有效及监测报告。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7.1.1 甲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文件以及监测方案,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提供服务。
7.1.2 按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2 乙方责任
7.2.1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环境监测工作,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向委托方提供环境监测报告。
7.2.2 对于个别监测项目,乙方无相关环境监测资质的,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关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并在监测报告中附上该单位的名称。
7.2.3 乙方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应按照甲方的监测方案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并保证环境监测报告的质量以及数据的真实性。
第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9.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条款执行,必要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日期: